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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
建设单位取消工程如何索赔
来源:北京工程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bjgqzrvip.com/ 时间:2023/10/11 14:47:40
建设单位取消工程如何索赔?建设单位取消项目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合同约定的,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单位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接下来将由北京工程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工程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设单位取消工程怎么索赔
1、建设单位取消工程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建设单位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是怎样的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费用。
(2)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
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
建设单位取消项目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合同约定的,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单位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工程纠纷律师,北京工程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