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华

联系我们

姓名:冯立华
手机:13381285189
邮箱:844681579@qq.com
证号:1101200610315876
律所:北京易楚景韬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C座四层

首页: 律师文集 > 工程款纠纷> 正文

工程款纠纷

资本化利息是什么意思

来源:北京工程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bjgqzrvip.com/   时间:2023/10/11 14:49:15

 一、资本化利息是什么意思

  利息资本化指的是将借款利息支出确认为一项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亦是利息资本化的范围。

  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时,利息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而税法规定的利息开始资本化时间则为借款发生日。

  会计制度规定,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所购建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4)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利息资本化借款的范围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界定

  (一)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准则第4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与原借款费用准则不同的是,新准则纳入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不仅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而且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器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

  (二)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新准则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也包括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一般借款则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对于一般借款,只有在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才应将与该部分一般借款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否则,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在原准则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仅为专门借款。

  (三)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范围仅限于自资本化开始至资本化停止这一期间,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点是同时满足开始资本化的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终点是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条利息的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电话联系

  • 13381285189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