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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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

北京工程纠纷律师讲述 施工可以由个人承包吗

来源:北京工程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bjgqzrvip.com/   时间:2023/10/11 14:45:00

  个人不得承包建筑工程。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从事建筑业的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合同的发包方。个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人。《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接下来将由北京工程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工程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是承包双方约定的经营管理行为,承包方只是企业财产的管理者。承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收取承包收入。其义务主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的承包商应接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监督;无权处分承包企业的财产,不得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赠与承包企业的财产;定期向承包企业董事会提交财务报表。

  最重要的是,承包方要保证承包经营到期时,承包企业能够扭亏为盈或者经营状况有明显改善。这种形式的担保由风险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提供,但合资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此外,承包商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合资公司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的担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抵押款不得单独担保,也不得以合营伙伴的出资抵押。无论何种形式的担保,其金额均不得低于当年合同利润总额的50%。合同期内,合营企业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合同利润总额。另外,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以承包企业的名义借款,但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承包企业在承包开始、承包期终止和承包期满前,应当进行资产清理和清查,并办理移交。资产的清理和验证必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工程纠纷律师,北京工程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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