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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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

工程监理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北京工程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bjgqzrvip.com/   时间:2021/8/3 10:50:11

工程监理的程序流程:
1、施工单位入场后须向项目监理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申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负责人,工程设计管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任职、职称、资质)及其特殊作业人员名单(附:岗位证书),并申请开工报告。
2、施工用各类材料与设备,均需向监理部监理申报样品、材料证明、实验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入场的抽验、复检必须有监理见证取样,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3、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巡视、旁站、检验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的操作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于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互检,并进行报验,将自检资料及测试资料提交工程师,经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并将隐蔽自检资料提交工程师审验。
5、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工程师申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试验、检验、调试报告。
6、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不得瞒着工程师自行处理。
7、工程师具有事前介入权,事中检查权,事后验收权,质量认证和否决权,及其经济签认权。
8、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提出书面申述,否则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9、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的,工程师不再受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复算工作,总监签认后报业主付工程款。
10、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上报,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将协助施工单位搞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1、施工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历经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项目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经项目监理部复检认可后,转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12、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七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工程师审查,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向工程师申报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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